深冷處理的工藝操作過程
一:入爐溫度
1)深冷處理應在工件淬火冷卻到室溫后,立即進行,以免在室溫停留時間過長引起奧氏體熱穩(wěn)定化。
2)冷處理溫度一般-60~-80°C,鋼的碳及合金元素含量(質量分數(shù))越高,深冷處理溫度越低。
二:冷卻方法
1)工件不直接放入保溫冷卻液(如酒精和水干冰混合液))中,而應放入空氣的低溫箱中冷卻。
2)對于形狀復雜,尺寸較大的工件應隨設備一起由室溫降至處理溫度以防工件開裂。
三;保溫時間
1)馬氏體轉變主要在連續(xù)冷卻過程中,單件冷處理達到溫度后,轉變結束即可出爐。
2)裝爐量多時,為保證工件心部都達到冷處理溫度,故應在冷處理溫度保溫1--3小時。
四:溫度回升
1)冷處理結束后,工件從冷處理設備中取出,在空氣中回升到室溫,并及時擦拭工件表面結霜,涂以防銹油。
2)未到室溫不能進行回火,達到室溫后應及時回火,以防開裂。
五:低溫回火
冷處理后的工件應在160~180°C溫度回火2h。
附注:1 深冷處理以前,不宜進行低溫回火,以免奧氏體陳化,但高速鋼可以先回火一次。
2 為避免奧氏體陳化,冷處理前,不應用熱水清洗零件。淬火后,冷處理前工件在室溫停時間是:碳鋼小于一小時,合金工具鋼小于2小時。